2024烟台开发区中小学入学学位安排顺序


2024烟台开发区中小学入学学位安排顺序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2024烟台开发区中小学入学学位安排顺序】招生录取工作依据《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和《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组织实施,如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进行就读学校调整 。

第一类别 。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第二类别 。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第三类别 。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 , 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第四类别 。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第五类别 。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 , 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第六类别 。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 , 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第七类别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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