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泰安居民医保政策一览


一、居民医保每年的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9-12月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 。
二、居民缴费后怎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9-12月)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月起计算3个月等待期 。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 。
三、外地户籍如何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答: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泰安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可随父母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
四、泰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泰安居民医保政策一览】
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泰安居民医保政策一览

文章插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