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指南 洛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指南电子版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指南
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等文件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 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 周岁的;
(二)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三)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洛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指南 洛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指南电子版】

(四)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 , 如无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参保地的,应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 。
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 。
申报方式:
申报对象可通过线上(国家社保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会保障卡微信小程序等)或线下申报办理 。

办理流程:
(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①通过人社部APP掌上12333、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搜索)线上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业务;
②前往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代办人可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理 。)
2.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①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搜索)线上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业务;

②前往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代办人可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理 。)
(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①通过人社部APP掌上12333、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搜索)线上办理养老保险转出业务;
②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代办人可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理 。)
申报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 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委托书;
3.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存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的,原参保地应向新就业地通过部转系统传送补缴发生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人社部规 [2016] 5号文件实施之前);
5. 申报人在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 。
政策咨询: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0379-60652595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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