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候查封效力如何
【轮候查封效力如何】轮候查封的法律效力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时自动生效,故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 。
同时,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的,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人民法院无需先行解除该财产上的查封、扣押、冻结,可直接进行处分,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推荐阅读
-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什么
- 入职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签合同时怎么审查合同的效力
- 自已写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欠条过期了还有法律效力吗
- 轮候查封中普通债权如何分配
- 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有什么效力
-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法律效力
-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效力
- 购买被查封房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