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延长刑事拘留审查期限吗

【能延长刑事拘留审查期限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时,能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三日期限不够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但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延长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长期限 。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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