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平均学分绩点怎么算,大学平均绩点2.8算差吗


怎样用excel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 ,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扩展资料: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
【学习知识|平均学分绩点怎么算,大学平均绩点2.8算差吗】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将在北大全面实行 , 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 , 自2002级学生起 , 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 , 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 , 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 , 并列入成绩单中 。 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
参考资料:


平均学分绩点怎么算?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 ,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
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A课程四个学分 , 成绩92(A);B课程三个学分 , 成绩80(B);C课程两个学分 , 成绩98(A);D课程六个学分 , 成绩70(C);E课程三个学分 , 成绩89(B) 。
标准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
学分制:
大学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 。 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 , 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 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 。 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课程与学分 , 还可以提前毕业 。
学分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弹性学制 , 为学生在校期间创造了更多的灵活性 , 包括在一段时间内申请休学、创业 , 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毕业以及辅修、攻读其他专业和学位 。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 , 每学期必须如此 , 如果达不到 , 会得到成绩警告 。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同时 , 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 , 经批准如有超选 , 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 。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以上内容参考:

大学成绩的绩点怎么计算啊 不是 , 一般是算前三年的 。 平均学分绩点一般用(学分1×绩点1×难度系数1+学分2×绩点2×难度系数2+……)÷(学分1+学分2+……)求得 。
什么是平均学分绩点啊 平均学分绩点(GPA)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 , 6月3日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 , 自2002级学生起 , 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 , 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 , 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 , 并列入成绩单中 。 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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