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校车驾驶资格注销哪些情况下需要注销?
【江门校车驾驶资格注销哪些情况下需要注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七条规定 。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
1、提出注销申请的;
2、年龄超过60周岁的;
3、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4、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5、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6、有传染性疾?。拆锊 ⒕癫〉瓤赡芪<靶谐蛋踩募膊 。?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
推荐阅读
- 江门办理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所需材料有哪些 江门办理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所需材料
- 江门电动车上牌车辆有什么要求? 江门电动车上牌条件
- 江门电动车上牌号牌分几种? 江门电动车上牌标准
- 江门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牌吗 江门电动自行车上牌要预约?
- 江门电动车牌照丢失了去哪里补办新的 江门电动车牌照丢失了去哪里补办
- 江门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 江门买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
- 江门新能源汽车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江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对象+申请条件
- 江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请材料 江门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 江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流程 江门市购车补贴怎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