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中山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中山市毕业生就业补贴】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
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实际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Region=442000),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 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021年12月31日前 , 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 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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