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医保转诊 宿州医保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答: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办理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向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转移接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在转入地补缴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个人缴费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 , 从补缴起始月起按规定享受转入地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宿州医保转诊 宿州医保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办理城镇(乡)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向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时,转移接续期间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在转入地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疗保险费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从补缴起始月起按规定享受转入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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