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工医保缴费时间限制 廊坊职工医保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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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职工医保缴费时间
【廊坊职工医保缴费时间限制 廊坊职工医保缴费时间】每月缴纳一次 。
参保单位应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月25日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税务部门应及时将缴费信息发送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账 。

拓展阅读:
参保职工中止医疗保险关系后,被用人单位录用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恢复参保缴费的 , 其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补缴或不补缴 。选择补缴的,从补缴费用的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中断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补缴费用后中断期间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异地转入接续人员缴费中断的,按统筹区内补缴政策执行 。不补缴中断期间费用的,再次参保时设立3个月待保期 , 待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但中断前的缴费年限予以累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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