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柴油车通行附加费补缴要求 海南省柴油车通行附加费


海南柴油车附加费补缴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经济特区对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省、市、县、自治县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缴情况实施稽查,查处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行为 。”

【海南柴油车通行附加费补缴要求 海南省柴油车通行附加费】根据征稽机构掌握的车辆数据信息,部分柴油机动车辆已欠缴通行附加费,征稽机构将依法采取短信、电话、信函、上门、发律师函及媒体公告等措施对柴油机动车辆开展催缴工作 。

请欠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车主及时履行缴费义务,到各市县征稽机构补缴所欠通行附加费 。对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征稽机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特此告知 。
附: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各市、县分局咨询电话:(区号0898)
海口分局:66565923
港口分局:66126108
琼山分局:65988812
稽查局: 66126119
文昌分局:63286191
琼海分局:62935030
万宁分局:62223597
陵水分局:83327380
三亚分局:88868061
定安分局:63822157
屯昌分局:67812331
五指山分局:86622290
琼中分局:86238118
保亭分局:83668415
澄迈分局:67622737
临高分局:28285209
儋州分局:23882020
白沙分局:27722738
昌江分局:26651857
东方分局:25595818
乐东分局:85523373
洋浦分局:2881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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