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怎么领?


延边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怎么领?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 ,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的育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 且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 。年满60岁可领取独生子女退休后一次性奖励 。
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申请 。本人向退休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对象申报表》,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
2.受理、审核 。退休前所在单位受理、初审 , 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 。审核不通过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

3.公示 。将拟符合对象姓名、子女情况、户籍地址等内容在单位公示15天 。
企业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由职工本人直接向所在单位申请 , 填写奖励申请表 。
2.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 。

3.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
无工作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申请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 填写《申报表》和《承诺书》,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
2.受理、审核 。村(居)民委员会受理、核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或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审核不通过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
3.公示 。将拟符合对象姓名、子女情况、户籍地址等内容在乡镇(街道)、社区公示15天 。
咨询电话:0433-287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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