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第二轮发放时间+对象


2024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第二轮发放时间+对象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6日至资金使用完 。
二、核补对象
活动期间在武汉市报废个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1年6月30日前),或转出个人名下旧乘用车 , 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 。
【2024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第二轮发放时间+对象】
旧车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含)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出具日期须在2024年4月26日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需为武汉市 。

汽车消费券申领人、旧车所有人、购车人、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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