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能重复领取养老保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吗?


【徐州能重复领取养老保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吗?】对于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对于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 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 。

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 。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完成抵扣后,应将协助抵扣款项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传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 。
对于在不同地区同时领取两份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只保留其首次领取所在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 停止并追回重复领取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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