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社保转移接续?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社保转移接续?
灵活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年限和作为职工缴费的年限 , 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一般情况下无需办理省内转移手续;
如果是跨省就业的情形,需在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 。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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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由个人承担
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
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
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徐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社保转移接续?】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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