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生儿医保缴费最新政策一览 宝鸡市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新生儿的缴费政策,主要强调两点:
(1)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宝鸡新生儿医保缴费最新政策一览 宝鸡市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都是2023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儿的参保缴费政策 , 而今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还是执行老政策,不需要缴费;比如:10月20日出生的孩子,今年不需要缴费,而他在出生的90天内应该缴纳明年的费用320元,享受明年全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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