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型人才引进落户要提交哪些材料?


创业型人才引进材料
基本要件:
1、来津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
2、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命决定等)

3、在津缴纳10万元个税证明
4、身份证(正反两面)
注意:非原始创业者还需提供能体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来津创业1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

落户地材料:
【天津创业型人才引进落户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

1.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2.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
3.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 。
(二)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三)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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