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怎么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
一、适用范围: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
二、申请材料:
1.个别转移和整体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加盖原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部分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及包含个人姓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的转移清册(《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和转移清册均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一网通办”PC端 。
四、办理时限:
【上海公积金怎么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
五、注意事项:
“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适用于30人及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 , 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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