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常态化配租选房工作方案


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常态化配租选房工作方案
为适应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的要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及租后管理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管理的实施意见》(长建住宅〔2017〕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方案 。
一、配租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进入轮候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 。
二、配租实施单位
由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配租工作 。

三、监督单位
由区住建局、民政局参与现场监督;同时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可另行邀请其他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
四、时间与地点安排
每批次配租的时间、地点由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轮候家庭情况自行决定,原则上不少于一月一次 。
五、房源安排
每批次配租房源由区住宅发展公司根据轮候家庭情况,在东关保障房小区、二区可分配余房中提供一定数量的房源进行配租 。
【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常态化配租选房工作方案】六、配租工作要求

 ?。ㄒ唬┥昵爰彝コ稍敝杏行卸环奖愕牟屑踩撕湍曷?0周岁老年人的,可提出申请优先配租其相应配租户型的低层公共租赁住房;若特殊申请家庭户数超过本批配租所提供的低层公共租赁住房总套数时,优先照顾最需要的申请家庭 。
 ?。ǘ┤羯昵肴宋茨艿匠〉挠ξ兴? ,被委托人应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抽取配租房号 。若申请人既未按时到?。治次兴说匠〕槿∨渥夥亢诺? ,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
七、配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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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昵肴税此承蚝乓来纬槿》亢? ,工作人员展示抽取的摇号球 , 同时申请人应到登记处签字确认;
 ?。ㄋ模└菅》拷峁? ,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和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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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证金、租金及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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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低保户、特困家庭家庭保证金为300元外,其余申请家庭的保证金均为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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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关保障房小区9#-12#楼标准租金为每月5元/平方米 。
2、东关保障房小区1-8#楼标准租金分为两种:非电梯房租金标准为每月6元/平方米;电梯房租金标准为每月7元/平方米(其中无架空层的一层为每月6元/平方米) 。
3、东关保障房二区标准租金为每月7元/平方米 。
4、如遇调整标准租金,按调整后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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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届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 。
九、其他
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于当次配租前7天发布详细配租方案,并做好人员通知、会场布置及相关安排 。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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