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不孕不育门诊部分技术治疗认定标准


济宁不孕不育门诊部分技术治疗认定标准
病种名称
认定标准

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不孕不育症
2.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治疗

济宁市将“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纳入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认定标准按上表执行 。参保人员在辅助生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取卵术”等11个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辅助生殖门诊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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