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申请材料 佛山办理港澳签注


一、通用材料:
【佛山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申请材料 佛山办理港澳签注】1、本省居民:
①本省户籍居民交验身份证原件按需申请;
②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佛山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
2、外省户籍居民: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佛山市的国家工作人员 , 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
3、在佛山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人员: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于提交申请人居住证 。
4、在佛山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以下资料,免于提交申请人的居住证:
①交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在佛山市就业就学亲属的身份证原证,提交复印件;
③交验在佛山市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或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④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
5、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提交以下资料 , 免于提交申请人的居住证:
①交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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