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
信阳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
1、《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信阳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3、《新生录取通知书》;
拓展信息: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收费信息:不收费
(1)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学,学生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 , 迁出地派出所凭有关手续当场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愿迁移户口的,属农业户口的,依据豫公(通)【2002】85号文件 , 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地派出所,凭学生入户申报材料,户籍民警审核办理;
(3)办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移,凭《就业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出手续 。迁入地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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