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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区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人才公寓的申请对象为在任城区企业(任城辖区内纳税)工作,在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服从人才公寓统一管理的各类人才,具体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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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昵肴嗽奔捌浼彝コ稍保ò渑技拔椿樽优?,下同)须在主城区内无私有住房,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含已购买但未交付的房产) 。

?。ㄈ┥昵肴思凹彝コ稍弊庾」沧饬拮》俊⒅惫芄俊⒌ノ还康认硎茏》坑呕葑饨鸬恼苑坎? ,领取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主城区(含主城区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等 , 属已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 不在申请范围内,不符合申请条件 。
 ?。ㄋ模┥昵肴瞬殴⑿胍愿鋈宋昵氲ノ?,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员申请人才公寓,也可采用合租方式,其他为共同申请人 。如上诉条件变化,以当年度人才公寓分配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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