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一览表 邢台市社会救助

邢台市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一览表 邢台市社会救助

【邢台市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一览表 邢台市社会救助】邢台市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一览表
救助对象范围缴费资助标准医疗救助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重特大疾病托底救助特困人员全额资助/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后 , 年度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累计1000元以上的,救助比例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与住院救助合并计算,每人每年1万元不设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与门诊慢特病救助合并计算,每人每年1万元起付标准按照省医保局确定的因病致贫监测标准执行,年度标准单行公布,公布前按照原标准执行,救助比例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含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超过10万元的部分给予救助,救助比例8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低保对象60%定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无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后,年度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累计1000元以上的,救助比例67%,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与住院救助合并计算,每人每年1万元起付标准按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年度标准单行公布,公布前按照原标准执行,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67%,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与门诊慢特病救助合并计算,每人每年1万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按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 , 年度标准单行公布,公布前按照原标准执行,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67% , 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与门诊慢特病救助合并计算,每人每年1万元脱贫人口中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50%,封顶线每人每年500元经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的,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不设起付线 , 救助比例8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7万元经住院救助后,对超过住院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0万元/脱贫人口中低保对象90%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其他脱贫人口2023年80%定额资助 , 2024年70%定额资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48%,封顶线每人每年500元经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后 , 政策范围内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的,按68%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不设起付线 , 救助比例78%,年度最高救助限额7万元经住院救助后,对超过住院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按88%比例救助 , 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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