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定居的人员在宿迁市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出国定居的人员在宿迁市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未退休的:
【出国定居的人员在宿迁市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

已退休的:
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 可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 一次性领取除政府缴费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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