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有产权房未获得所有产权还款不及时怎么办

西安共有产权房未获得所有产权还款不及时怎么办

购房人未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书且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按如下方式处置:
(一)对于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复同意后(批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代持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资金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

(二)对于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五年的,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可依法行使抵押权,变卖相应产权份额所得价款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

(三)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依法行使抵押权时,法院不予受理或房产流拍的,代持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购 ,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资金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

【西安共有产权房未获得所有产权还款不及时怎么办】温馨提示:西安共有产权房产权怎么划分
销售价格:按照同时段、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的50%-80% , 并综合考虑受让群众的购买能力及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合理确定 。
单套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一房一价",可根据户型、朝向、楼层、区位等因素 , 按照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在销售均价±5%之内浮动 。
购房人产权份额=销售均价÷市场评估价x100%(取整,不足50%的按50%计算,超过50%不足55%的按55%计算,以此类推,超过80%的按80%计算)
政府产权份额=100%-购房人产权份额(政府产权由购房人按市场租金的70%租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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