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大学生行政拘留怎么办
外国大学生行政拘留的处理方式如下:
【外国大学生行政拘留怎么办】《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 , 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馆、领馆 , 且我国与当事人国籍国未签署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 。
推荐阅读
- 行政处罚是否需要明确到哪个处室
- 行政管理师资格证书是谁盖章
- 行政村优化调整是什么意思
- 哪些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仲裁机关
- 行政管理手段是软科学吗
- 行政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莲池经开区行政级别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是什么
- 关于不放弃的外国名言
- 行政处罚警告程序的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