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政审哪些不能过


【党员政审哪些不能过】根据《党员政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为政审不合格:(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 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 , 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三)玩忽职守 , 贻误工作的;(四)贪污、行贿、受贿 ,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五)违反财经纪律 , 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六)滥用职权 , 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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