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是判几年


死缓的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 , 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死缓立即执行的 , 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 , 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 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 , 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 , 无期徒刑的刑期 , 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 , 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 , 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
【死缓是判几年】(五)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 ,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 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 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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