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


【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 , 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 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 , 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通常送达文书要以直接送达为主 , 但在有些情况下 , 很难直接送达当事人(如当事人在国外 , 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等) , 这时就要采取诸如代为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 , 以保证当事人能及时的收到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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