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春秋作为经义决狱的依据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 , 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 , 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 , 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 。即除了用法律外 , 可以用《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 。《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的编年史 。
在西汉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后 , 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 , 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的 , 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 , 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 。
【为什么以春秋作为经义决狱的依据】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 , 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 。如果他的动机是好的 , 那么一般要从轻处理 , 甚至可以免罪 。如果动机是邪恶的 , 即使有好的结果 , 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 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处罚 。首犯要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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