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二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三条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四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
第五条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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