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拘留刑诉法的依据是什么
【检察机关拘留刑诉法的依据是什么】
检察机关拘留刑诉法的依据是: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6)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推荐阅读
- 参与打架会被拘留吗
- 新刑诉法死亡赔偿金制度还适用吗
- 新刑诉法妨害公务罪怎么处罚
- 拘留所有规定探看时间吗
- 打架会被刑事拘留多久
- 涉嫌赌博被拘留可以保释吗
- 请出示证件拘留分红支线怎么玩 请出示证件拘留分红支线玩法
- 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怎么规定的
- 聚众斗殴只是拘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