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鉴定费减免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纠纷鉴定费减免是怎么规定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 , 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 , 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 。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 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经济确有困难 , 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 , 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 ,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 , 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 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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