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 , 该政策主要有十六条 , 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 保护女职工的健康而出台的特殊规定 , 比如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的劳动事件和种类都做出了规定 , 我国的所有女职工都可适用该规定 。
法律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 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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