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法律规定
【退货法律规定】规定如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且无需说明理由 , 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
除前面所列商品外 ,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 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同时 , 经营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
推荐阅读
- 退货发票如何处理
- 退货单号没有了怎么办
- 唯品会的东西怎么退货
- 唯品会送的东西退货要退回去吗
- 唯品会退货方便吗
- 唯品会退货换货
- 唯品会退货没有送货单还能退吗
- 唯品会退货没有送货单怎么办
-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 领了结婚证算已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