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优先执行哪一个
抵押质押一般来说优先执行质押权,但是如果存在有登记备案的抵押权,则登记后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 。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物权法中的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
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抵押质押优先执行哪一个】《物权法》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由此可知,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
推荐阅读
- 民间汽车抵押质押贷款是否合法
- 房屋抵押注销后房产证上有登记吗
- 房产抵押贷款哪家银行好办 房产二次抵押不看征信的来
- 股权未实缴可以质押吗
- 把房子全款买下来再抵押贷款合适吗 把房子全款买下来再抵押贷款是骗局吗
- 车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吗
- 已做抵押的房产能否执行
- 房产抵押贷款可以用公积金吗
- 车主偷回抵押车犯法吗
- 平安银行汽车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