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环案件常见罪名
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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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二中院介绍,2014年至2016年,该院审理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分别为9件、7件及2件,均为二审,总体呈下降态势 。审判实践中发现,以下食品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三种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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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
包括包子、面包等发酵食品中违法添加含硫酸铝泡打粉;畜、禽、兽肉类中检测出瘦肉精;销售病死的畜、禽、兽肉类或肉类制品;炸鸡、熏肉类食品中检测出过量亚硝酸盐;仿冒名牌真空包装烤鸭菌落群数超标等情况;
二、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包括售卖的非法保健品、炸鸡、麻辣烫、拉面等小吃类食品中违法添加有害身体健康的添加剂;
三、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包括利用低档酒进行勾兑后贴上伪造的高档酒商标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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