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食品市场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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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
2、编制依据:本预案是根据《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定 。
3、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
二、预警、预测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预警建议 。
2、监测报告制度
各监测对象和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需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 。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
(二)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分二级:一级(红色预警)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需求大幅度增加,一周内一类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二级(黄色预警)为个别镇、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需求大幅度增加,一周内一类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县商务局负责提出预警的启动、警级的调整、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粮油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
(三)预警处置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监测点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
接到报告的商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经核实确证为二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相邻县商务局相互通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