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把草原变耕地触犯哪条法律


《草原法(2002)》
第四十六条禁止开垦草原 。对水土流失严重、有沙化趋势、需要改善生态环境的已垦草原 , 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草;已造成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 , 应当限期治理 。
【私自把草原变耕地触犯哪条法律】第四十八条国家支持依法实行退耕还草和禁牧、休牧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对在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实施退耕还草的农牧民 , 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粮食、现金、草种费补助 。退耕还草完成后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登记 , 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 发放草原权属证书 。
第六十六条非法开垦草原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限期恢复植被 ,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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