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如何举证,仲裁胜诉后为何公司都会上诉


如何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1、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 , 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 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换言之 ,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 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 , 但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为其支付劳动报酬(或是继续实际使用劳动者和为其继续实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实际为或继续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实际领取或继续领取劳动报酬的情况 。  
2、那么在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 , 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3、因此 , 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 司法实践中 , 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 , 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我帮您分析一下处理该案件的基本脉络 , 一是要有同该公司间具备合同关系的证明 , 二是要证明这个伤害本身 , 是工伤 。 三是在认定工伤的基础上 , 提出工伤赔偿 。
这一案件的重点并不在于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 这一问题很好举证 。 证人证言即可以说明问题(工友很多 , 多找一些说明他在那里工作即可) 。 或者您在同单位领导谈判的时候录音 , 录音时注意口吻 , 不要提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话 , 而直接提这起工伤事故单位准备怎么赔偿?这样以来单位就会顺着您的提问来回答 , 而这样的回答内容基本上都是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了 , 即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 (鄙人是个比较邪恶的律师) 。
其实这个案件的重点在于是否是工伤 , 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 这才是举证的重点 。 同回家的同事的证言在这个部分是十分十分重要的证据 。
一但认定是工伤 , 接下来的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 (工伤补偿不足的部分 , 另可起诉肇事者赔偿)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 也望您节哀 , 我中华大邦以孝道仁厚治天下 , 好生安葬您的父亲 。 天理昭昭 , 法网恢恢 , 杀人者偿命 , 欠债者还钱 , 必会给您一个说法 , 如有需要 , 请留言 。
怎样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者如何举证 ,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 它规定 , 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外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只要具备下列情形的 , 就可认定劳动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