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哪四类人群可享受医疗救助?

目前重庆有四类人群被划为医疗救助对象,分别为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上述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为全文内容:

在重庆哪四类人群可享受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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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采访人员李珩)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庆医疗救助是怎么做的?7月5日,市医疗保障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在重庆,有四类人群被划为医疗救助对象 。
第一类是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一档,个人应缴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 。
第二类是低收入救助对象,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政府按一档标准的70%资助 。
第三类是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即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政府按一档标准的70%资助 。
如果上述三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或城镇职工医保,则统一按当年一档标准资助 。
第四类是上述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贫困程度由区县(自治县)给予分类定额资助 。
按照相关政策,医保扶贫对象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就医,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50%、60%两档分档报销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 。
类别现行起付线标准降低后标准人员类别定点
医疗机构17067元8533.5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
类别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人员类别降低后现行标准区域内800元4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三级医疗机构区域内300元150元二级医疗机构
类别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人员类别现行标准提高后一档二档一档二档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40%45%50%5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60%65%70%75%【在重庆哪四类人群可享受医疗救助?】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高限额人员类别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5%,20万元以上报销65%2019年,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30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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