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_离婚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配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提高 , 于是相继出台了“离婚冷静期”政策 , 想要尽量降低冲动离婚率 , 那么如果真无法共同生活下去 , 那办离婚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
丈夫出轨导致离婚 , 妻子获得更多补偿
东莞一对夫妻小王和小李 , 小李在婚后发现丈夫小王出轨 , 并且还私自孕有一子 , 在外租房同情人、孩子以及其家人一同生活 。因此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两人离婚 , 依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 并且要求对方支付其精神损害补偿费 。
经过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的核实 , 最终判决准予小李和小王结婚 , 小李可以多获得119万的共同财产 , 并且还获得了10万的损害补偿费 。
【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_离婚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配】针对这个案件 , 有法官助理析分析后表示 , 根据民法典其中的规定 , 在离婚时候 ,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 即在分割财产的份额上会更多的向无过错方倾斜 。
对存在婚内出轨的 , 无过错方如果能证明对方有出轨行为 , 那么就能在离婚时候主张损害赔偿 。
对因和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也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因此此案最终认定小李分得了共同财产的60% , 小王仅分得财产的40% , 另外小李还获得了10万元的损害补偿 。
法官助理析表示 , “婚外情”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道德 , 也违背公序良俗 。良好的婚姻关系需要两人共同经营 , 婚外情、家暴、出轨的代价都很大 。
丈夫给“小三”送房 , 妻子吃“哑巴亏”?
广州一对夫妇小郭和小张结婚有20余年 , 但小张发现丈夫小郭不仅出轨了 , 还将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 , 名义上是买卖 , 实际却是赠予的方式给了情人小雨 , 小张对此事情毫不知情 , 虽然房子是登记在丈夫名下 , 但却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 这种情况 , 小张只能吃“哑巴亏”吗?
实际不然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 , 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并且要求小雨协助将上述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小郭名下 。
婚外情本来就有违道德伦常 , 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此基于婚外情关系的赠予合同认定为无效 。并且民法典中有规定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针对此案中的小郭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 他严重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 , 即便小张不予追认 , 那么也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婚姻家庭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因此只要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 那么本应属于家庭的共同财产也决不会被恶意侵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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