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链同构”助推农村“三产融合”——河北省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经验( 三 )


(二)创新利益联结方式 , 真正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以“三链同构”助推农村“三产融合”——河北省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经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利益共同体 , 实行“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合作共赢模式 , 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深度融合 。一是发展订单农业 , 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签订购销合同 , 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 , 提高了种植积极性 。二是带动农户就业 , 引导农户将土地流转给联合体内合作社 , 每年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费用 , 合作社以土地入股龙头企业 , 流转范围内的农户优先就业 , 使农户在获得流转费用的同时 , 通过就业致富 , 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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