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儿童 犯猥亵儿童罪 贵州黔南一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游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禁止游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看护、安保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

【猥琐儿童 犯猥亵儿童罪 贵州黔南一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20年10月27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对游某某猥亵儿童案提起公诉,经县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法院采纳了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也采纳了检察院提出的职业禁令。由于受害者的隐私,该案件没有公开审理。宣判时,应检察院要求,该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相关负责人到庭参加了宣判并进行警示教育。
旁听宣判后,一位学校负责人说:“对游某某的宣判,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警醒。他不仅对学生及学生家长造成伤害,还对学校以及校园工作人员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后续我们将加强整改,确保此类“禽兽”不再出现在我们队伍中,依法保护好学生,挽回学校声誉。”
根据该案,检察官告诫各学校在聘用教职工时要履行资格审查、背景审查等义务,筑牢防火墙,防止有性侵记录者混入,让孩子远离“变态”。
来源:动静贵州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
_原题是:“对儿童犯罪,黔南一教师被判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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