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知识|司法程序怎么走,司法程序与法律程序的区别( 三 )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   
5、宣判  
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 。
b、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 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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