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三 )


12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 50440-2007
12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 50252-94
12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
126、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2325-2008
12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208-2008
128、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129、安全电压 GB 3805-1983
130、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文章插图
电子信息机房雷电保护器等级分为Ⅰ类试验、Ⅱ类试验和Ⅲ类试验三个等级 。
具体安装位置分别为:
1、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LPZOA 或LPZOB 与LPZ1 区交界处 , 应设置Ⅰ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Ⅱ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
2、在配电线路分配电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区交界处 , 可设置Ⅱ类或Ⅲ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级保护;
3、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设备电源端口可安装Ⅱ类或Ⅲ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 。
4、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 , 视其工作电压要求 , 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4.2 节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或第4.3 节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
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LPZ0A ————直击雷非防护区 
        LPZ0B ————直击雷防护区      
        LPZ1 ————第一防护区
        LPZ2 ~n————后续防护区
(343-2012)规定划分为三个等级:
1、Ⅰ类试验
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2. 0.19 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In , 第2.0.27 条定义的1. 2/50μs 冲击电压和第2.0.21 条定义的冲击电流Iimp进行的试验 。
2、Ⅱ类试验
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2. 0.19 条定义的标称放电电流In   , 第2.0.27 条定义的1. 2/50μs 冲击电压和第2.0.20 条定义的最大放电电流Irnax进行的试验 。
3、Ⅲ类试验
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2.0.29 条定义的复合波进行的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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