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龙 男子为“驱邪”鞭打妻子致死开庭:“半仙”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三 )


审判长随后宣读了这一函件。这封于2018年7月作出的函件载称,该案不应由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张铁雁认为,本案应由沧州中院管辖,不应当由盐山县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重大、复杂案件;新类型的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采取了极其恶劣的手段,造成胡瑞娟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因此,本案应当由沧州中院管辖。”张铁雁说,沧州中院和沧州检察院将一起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可能会导致重罪轻判、放纵犯罪。他建议盐山县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沧州中院审判。
胡瑞娟家属委托的另一名代理人、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大伟称,赵清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主观恶性极大、不认罪、不悔罪,平时无正当职业,依靠封建迷信给他人看“虚病”为生,诈骗他人钱财,并造成胡瑞娟死亡的严重后果,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陈春龙长时间、多次殴打胡瑞娟,是造成胡瑞娟死亡的重要原因,而且不认罪,依法应予严惩;陈金来不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到案后不如实供述,没有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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